中共大同市云州区纪律检査委员会关于监督保障黄花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云州纪发〔2020〕5号
云州纪发〔2020〕5号
各乡镇纪委,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
5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我区调研考察时指出,要把黄花产业保护好、发展好,做成大产业,做成全国知名品牌,让黄花成为乡亲们的“致富花”。近期,市委、区委也分别围绕保护好、发展好黄花产业提出总体思路,部署了新任务、明确了新要求。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市委、区委关于黄花产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更好地在云州区落地生根、结出硕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保护好发展好黄花产业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统筹“四个全覆盖”监督力量,聚焦黄花产业发展中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干部作风等关键环节、重点事项,认真开展靶向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着力推动解决一批制约黄花产业发展的难点问题,查处问责一批阻碍黄花产业发展的典型人和事,为助推黄花产业持续做大做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一)“保护好”黄花产业方面
1.聚焦落实“保护好”黄花产业主体责任情况跟进监督,重点看各乡镇及所辖村是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区时围绕黄花产业发展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是否按照市委、区委关于黄花产业发展决策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立足本乡镇(村)实际,因地制宜制定黄花产业发展规划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是否做深做细宣传工作,有效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持续增强农民种植黄花的信心,避免发生黄花种植规模下降、产量减少等问题;是否加强对辖区内的乡社、村社一体黄花合作社运行的监督管理,推动抓紧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增强带动能力,避免发生因经营不善、疏于管理等原因导致合作社收入微薄连年亏损,“人头一亩黄花”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2.聚焦履行“保护好”黄花产业监管责任情况跟进监督,重点看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是否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黄花种苗批发、病虫害防治用药销售等方面存在的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障种植户合法权益;财政部门是否落实专款专用,及时将黄花种植补贴拨付到位,并督促各乡镇及所辖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避免发生账面资金沉淀或滞留的情况;农业农村部门是否加强对黄花种植面积申报的审核力度,避免发生利用虚报种植面积等手段套取补贴的问题,确保专项资金真正惠及群众。
3.聚焦履行“保护好”黄花产业帮扶责任情况跟进监督,重点看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是否结合帮扶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理清思路,制定具体可行的黄花产业发展规划并积极推进落实,是否对所帮扶村的黄花产业发展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口帮扶单位是否定期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全面准确了解所帮扶贫困户享受黄花补贴、股权收益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并主动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服务好”黄花产业方面
1.聚焦落实“服务好”黄花产业主体责任情况跟进监督,眼下一年一度的黄花采摘期将至,重点看各乡镇及所辖村是否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解决采摘、晾晒和加工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联系外地季节性采摘工人,鼓励本地村民就近参与务工,有效缓解采摘劳动力不足问题;是否进一步加大扶持和补贴力度,最大限度地免费提供室外公共场所作为晾晒场地,鼓励合作社、种植户推广使用晾晒大棚、冷藏库、晾晒托盘、烘干设备等,积极解决晾晒难的问题;是否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跟进做好采摘期外来及本地务工人员的防疫工作,避免因群体性聚集发生新的疫情燃点;是否联合保险公司加大对自然灾害险、目标价格险“两个险种”的推广宣传力度,鼓励种植户积极参保投保,不断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及市场波动风险能力。
2.聚焦履行“服务好”黄花产业监管责任情况跟进监督,重点看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是否加大对黄花种植灌溉用水的扶持保障,最大限度地满足种植户的用水需求;是否加强对在建农田水利灌溉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是否对已竣工验收的农田水利灌溉项目进行“回头看”,确保正常投入使用、真正发挥作用;农技部门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送技术下乡”活动,不断提高黄花种植管理和病虫害防治水平;气象部门是否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特别是进入采摘期天气预报预警和监测信息发布推送频次,最大限度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金融机构是否加大贷款扶持力度,缓解合作社、种植户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3.聚焦履行“服务好”黄花产业帮扶责任情况跟进监督,重点看对口帮扶单位是否发挥行业优势和部门特点,帮助解决黄花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所帮扶村的黄花产业发展;是否定期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组织开展义务采摘,帮助解决销路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发展好”黄花产业方面
1.聚焦落实“发展好”黄花产业主体责任情况跟进监督,重点看各乡镇及所辖村是否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扩大规模化种植,持续推动农民增收致富;是否依托黄花产业,立足当地资源,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带动其他产业发展;是否充分发挥电子商务服务点作用,在传统销售模式的基础上,借助电商平台进行网上销售,不断拓宽黄花销售渠道。
2.聚焦落实“发展好”黄花产业监管责任情况跟进监督,围绕做大做强品牌重点看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加强黄花品牌注册、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等工作,建立健全黄花品牌保护机制,注册黄花品牌系列商标,全力打造“大同黄花”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围绕全产业链发展重点看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是否落实“六最”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招商部门是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扶持培育黄花加工销售龙头企业,推动黄花加工模式转变,提高黄花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围绕多渠道营销重点看是否组建黄花营销团队,培育黄花经纪人队伍,全面拓展线下实体和互联网商城销售渠道,推动实现黄花销售线上线下同步推进、融合发展;围绕融合式发展重点看文旅部门是否加大对唐家堡有机黄花种植基地、忘忧农场、坊城新村及沿途路线的保护性开发,结合黄花公园、火山群、桑干河湿地等资源和即将举办的黄花丰收活动月等,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形成长线效应。
三、工作要求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黄花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市委、区委关于保护好、发展好黄花产业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精心组织,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扎实推动黄花产业做大做强、可持续健康发展,使其真正成为乡亲们的“致富花”。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保障黄花产业发展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花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市委、区委关于黄花产业发展决策部署不坚决、不上心,行动迟缓、不推不动,在推进黄花产业发展过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向黄花产业项目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从严查处问责,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倒逼各级各部门守土尽责、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中共大同市云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
5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我区调研考察时指出,要把黄花产业保护好、发展好,做成大产业,做成全国知名品牌,让黄花成为乡亲们的“致富花”。近期,市委、区委也分别围绕保护好、发展好黄花产业提出总体思路,部署了新任务、明确了新要求。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市委、区委关于黄花产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更好地在云州区落地生根、结出硕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保护好发展好黄花产业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统筹“四个全覆盖”监督力量,聚焦黄花产业发展中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干部作风等关键环节、重点事项,认真开展靶向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着力推动解决一批制约黄花产业发展的难点问题,查处问责一批阻碍黄花产业发展的典型人和事,为助推黄花产业持续做大做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一)“保护好”黄花产业方面
1.聚焦落实“保护好”黄花产业主体责任情况跟进监督,重点看各乡镇及所辖村是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区时围绕黄花产业发展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是否按照市委、区委关于黄花产业发展决策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立足本乡镇(村)实际,因地制宜制定黄花产业发展规划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是否做深做细宣传工作,有效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持续增强农民种植黄花的信心,避免发生黄花种植规模下降、产量减少等问题;是否加强对辖区内的乡社、村社一体黄花合作社运行的监督管理,推动抓紧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增强带动能力,避免发生因经营不善、疏于管理等原因导致合作社收入微薄连年亏损,“人头一亩黄花”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2.聚焦履行“保护好”黄花产业监管责任情况跟进监督,重点看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是否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黄花种苗批发、病虫害防治用药销售等方面存在的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障种植户合法权益;财政部门是否落实专款专用,及时将黄花种植补贴拨付到位,并督促各乡镇及所辖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避免发生账面资金沉淀或滞留的情况;农业农村部门是否加强对黄花种植面积申报的审核力度,避免发生利用虚报种植面积等手段套取补贴的问题,确保专项资金真正惠及群众。
3.聚焦履行“保护好”黄花产业帮扶责任情况跟进监督,重点看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是否结合帮扶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理清思路,制定具体可行的黄花产业发展规划并积极推进落实,是否对所帮扶村的黄花产业发展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口帮扶单位是否定期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全面准确了解所帮扶贫困户享受黄花补贴、股权收益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并主动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服务好”黄花产业方面
1.聚焦落实“服务好”黄花产业主体责任情况跟进监督,眼下一年一度的黄花采摘期将至,重点看各乡镇及所辖村是否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解决采摘、晾晒和加工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联系外地季节性采摘工人,鼓励本地村民就近参与务工,有效缓解采摘劳动力不足问题;是否进一步加大扶持和补贴力度,最大限度地免费提供室外公共场所作为晾晒场地,鼓励合作社、种植户推广使用晾晒大棚、冷藏库、晾晒托盘、烘干设备等,积极解决晾晒难的问题;是否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跟进做好采摘期外来及本地务工人员的防疫工作,避免因群体性聚集发生新的疫情燃点;是否联合保险公司加大对自然灾害险、目标价格险“两个险种”的推广宣传力度,鼓励种植户积极参保投保,不断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及市场波动风险能力。
2.聚焦履行“服务好”黄花产业监管责任情况跟进监督,重点看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是否加大对黄花种植灌溉用水的扶持保障,最大限度地满足种植户的用水需求;是否加强对在建农田水利灌溉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是否对已竣工验收的农田水利灌溉项目进行“回头看”,确保正常投入使用、真正发挥作用;农技部门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送技术下乡”活动,不断提高黄花种植管理和病虫害防治水平;气象部门是否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特别是进入采摘期天气预报预警和监测信息发布推送频次,最大限度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金融机构是否加大贷款扶持力度,缓解合作社、种植户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3.聚焦履行“服务好”黄花产业帮扶责任情况跟进监督,重点看对口帮扶单位是否发挥行业优势和部门特点,帮助解决黄花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所帮扶村的黄花产业发展;是否定期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组织开展义务采摘,帮助解决销路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发展好”黄花产业方面
1.聚焦落实“发展好”黄花产业主体责任情况跟进监督,重点看各乡镇及所辖村是否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扩大规模化种植,持续推动农民增收致富;是否依托黄花产业,立足当地资源,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带动其他产业发展;是否充分发挥电子商务服务点作用,在传统销售模式的基础上,借助电商平台进行网上销售,不断拓宽黄花销售渠道。
2.聚焦落实“发展好”黄花产业监管责任情况跟进监督,围绕做大做强品牌重点看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加强黄花品牌注册、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等工作,建立健全黄花品牌保护机制,注册黄花品牌系列商标,全力打造“大同黄花”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围绕全产业链发展重点看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是否落实“六最”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招商部门是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扶持培育黄花加工销售龙头企业,推动黄花加工模式转变,提高黄花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围绕多渠道营销重点看是否组建黄花营销团队,培育黄花经纪人队伍,全面拓展线下实体和互联网商城销售渠道,推动实现黄花销售线上线下同步推进、融合发展;围绕融合式发展重点看文旅部门是否加大对唐家堡有机黄花种植基地、忘忧农场、坊城新村及沿途路线的保护性开发,结合黄花公园、火山群、桑干河湿地等资源和即将举办的黄花丰收活动月等,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形成长线效应。
三、工作要求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黄花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市委、区委关于保护好、发展好黄花产业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精心组织,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扎实推动黄花产业做大做强、可持续健康发展,使其真正成为乡亲们的“致富花”。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保障黄花产业发展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花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市委、区委关于黄花产业发展决策部署不坚决、不上心,行动迟缓、不推不动,在推进黄花产业发展过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向黄花产业项目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从严查处问责,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倒逼各级各部门守土尽责、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中共大同市云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