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州区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来源:大同市云州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23 19:41

      为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增强和优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参照《大同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核心,以党章党规为根本依据,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要求,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在组织设置、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组织生活、基础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使中央和省、市、区委及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在党支部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支部设置规范化。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着力点,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支部发挥作用的要求,科学设置党支部,合理划分党小组。
      1、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党员人数10人以上的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应当划分党小组,并设党小组组长。
      2、因审查调查、专项监督检查和巡察工作需要成立的临时工作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机关党总支同意并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应当成立临时党支部。审查调查、专项监督检查及巡察工作任务完成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二)班子建设规范化。以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
      1、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应当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职数一般为单数,由3至5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2、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召开党员大会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机关党总支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
      3、支委分工明确。基层党支部要明确支委委员职责,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支部党建工作负全责;组织、宣传委员负责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及整改落实等支部日常工作,纪检委员负责党员家访活动的组织安排,加强党员近距离监督等。支部委员要协同合作,协助支部书记做实做细支部各项工作。
      (三)组织生活规范化。以增强党支部生机和活力为着力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到位,使支部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1、“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要突出政治属性和党性锻炼,不断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支部书记应当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2、主题党日制度。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每月上旬确定1天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日,时间不少于半天,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每年“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要组织开展集中性的主题党日活动。
      3、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落实。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并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5、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6、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党支部要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经常了解党员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注意党员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做好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出现问题的党员的心理疏导和关怀帮扶工作,并及时向机关党总支报告。
      (四)信息管理规范化。以创新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着力点,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1、建立党员信息台账。编制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流动党员名册,全面记录党员的个人基本情况以及参加学习培训、奖惩、是否是困难党员、接受帮扶措施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基本情况。  
      2、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如实记录每名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和每月交纳党费情况,教育引导党员按时、足额、自觉交纳党费,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
      3、建立支部组织生活工作台账。规范记录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支委会等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充分利用“三晋先锋”促进支部管理信息化,明确专人负责上传支部活动等情况,完善“线上”“线下”组织管理、交流互动。
      (五)运行机制规范化。以推动党支部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 建立完善党支部工作运行机制,做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
      1、明确议事决策程序。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2、按期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机关党总支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因故需要提前换届的,需要向区委组织部书面申请,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3、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政治标准,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强化政治审查制度,落实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和负面清单各项规定。把好入口关,做好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建立并管理好党员档案。
      4、严格开展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规定,每年年初核定党员党费缴纳基数,确定党员的党费缴纳标准,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党员每月按标准主动缴纳党费,由各支部负责统一按期上缴至机关党总支,再交由区委组织部。《党费证》《党费收缴清单》应填写规范、账目清晰、保管完整。
      5、加强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发挥党支部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主体作用,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落实到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中。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引导党员遵章守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综合运用“学习强国”“好干部在线”“三晋先锋”等平台开展党员教育,帮助党员锤炼党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围绕重大理论问题和热点问题开展学习交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坚持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醒督促党员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密切关注党员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严管厚爱、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六)党员学习教育规范化。以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教育,持续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注重把理论学习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学思践悟、深化理解、精准掌握,实现政治与纪法素质双提升。
      1、丰富学习教育内容。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入党誓词,践行合格党员;加强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党的宗旨教育,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注重知识技能教育,帮助党员学习掌握业务业务知识等,提高履职能力,增强服务本领。严格执行集中学习制度,机关各支部每月至少安排2次自主学习,党员全年参加学习教育时间不少于32个学时。
      2、创新学习教育形式。采取集中学习、脱产培训、个人自学、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开展专题辅导、现场观摩、交流研讨等活动,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严格学习教育考勤纪律,确保学习教育效果。
      三、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机关党总支在区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把党支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定期研究讨论,及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给予充分的经费保障。
      2、忠诚履职,强力推进。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对党忠诚负责的态度,高质量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党员作为支部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共同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党建知识培训,提升党务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工作能力。
      3、对标梳理,强化督导。党支部应经常对照六项规范化建设的内容,认真自查,主动填补漏项,补齐短板,推进基本工作的落实。机关党总支应加强对党支部(包括临时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组织约谈、下发提醒卡等方式督促抓好整改。
      4、强化运用,务求实效。结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评定“五好”党支部工作。在开展党内表彰工作时,个人和集体表彰对象均优先从“五好”党支部中产生。在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中,优先考虑“五好”党支部中的党员干部。党支部工作制度不落实、党组织活动不开展、六项规范化建设对标不合格的,应确定为“后进”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向机关党总支作出情况说明,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