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巡视三组于2019年9月7日至12月6日对我区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20年1月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我区作了意见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我区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通过这次省委巡视三组对我区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区委深刻认识到,这次专项巡视体现了省委对云州区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对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全面小康建设的一次检验,更是对云州区各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一次大体检。省委巡视三组的反馈意见直指问题、切中要害、客观具体、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区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账认责,并决心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高标准、严措施、促进度,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三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意见反馈会召开之后,区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从1月上旬至今,我们先后组织召开10次区委常委会及常委(扩大)会议,落实省委巡视三组的要求,研究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5月份习近平总书记来云州区视察之后,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干部群众决战完胜脱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我们认真落实总书记对云州区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黄花产业发展壮大和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并将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与贯彻落实总书记要求相结合,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区委书记、区长亲自抓,区委副书记具体抓,其他区委常委和副区长按分工各负其责,各相关责任单位为整改责任主体,形成了责任分明、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整改落实。针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关于对云州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中提出6大类17个问题,我们经过梳理细化,分解为34个问题,领导小组列出任务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并以“一对一” 形式交办到相关区级牵头领导和10个乡镇、15个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单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做到了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四是树立问题导向。对于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从具体问题中查找共性问题,从显性问题中发现隐性问题,从当前问题中考虑长远问题,努力把尽快解决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着力化解深层次矛盾,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二、从严务实,全面认真推进问题整改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脱贫攻坚讲话精神和中央及省委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深不细不严,脱贫摘帽后滋生骄傲自满情绪。
1、关于“区委引领脱贫攻坚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力度不够,干部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为:
全面深入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讲话精神,区委把学习牢牢抓在手上,区委中心组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以分主题、选课题、定专题的形式,对全年理论学习做出详细安排,并在2020年一月份的中心组学习中,对巡视组指出的2019年未组织学习的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农村工作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了补学。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各类制度,建立集体学习研讨交流制、签到制,个人自学提醒制,学习情况督查制、通报制等;探索试行中心组学习旁听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中心组学习,增加透明度和民主氛围;形成“三个一”机制,一月一主题,一季一讲堂,一年一考评。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心走实,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农村工作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列入2020年乡科级干部读书班、农村领头雁培训班的主要内容,发挥区委党校主阵地作用,组织集中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区党政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区政府班子严格执行区政府常务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的制度,必要时随时召开;凡涉及脱贫攻坚等重大事项,区政府常务会议要专题研究,确保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落实。
2、关于“主题教育结合脱贫攻坚不紧密,聚焦问题不自觉”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区委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落实《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对照脱贫攻坚工作检视问题的通知》(同教办发〔2019〕19号)要求,检视整改问题,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区政府党组班子将脱贫攻坚有关内容纳入检视问题清单和剖析材料。区政府每月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从2019年12月起至今,已召开政府常务会议6次,其中5次有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的议题,2次为专题研究。区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10月2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农村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
3、关于“落实中央及省委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到位,住房和医疗保障措施不完善”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易地搬迁难以推进的问题,区委组织召开6次现场会,推动新房入住、旧址腾退和拆除工作。目前工作进度为:易地扶贫搬迁全区整体达到入住标准的为98%。云州区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整村应拆除4个村253户,已完成拆除253户,拆除完成率100%。云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拆除复垦任务为182.25亩,涉及4村,目前已拆除171.1亩,复垦124.95亩,复垦率68.56%。
(2)关于周士庄镇三府坟村“半拉子”工程问题,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一是工程进展方面,前期由于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缓慢的因素,部分原材料和设备不能按时到货,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经过后期多方沟通协调联系,目前正在加紧进行室内精装修施工和电梯安装;采暖方面,已选用空气热能设备,采暖期前全部安装完毕,确保今冬可正常供暖。二是搬迁入住方面,已制定搬迁入住工作方案并发通告告知村民,搬迁入住与腾退工作同时进行,村委会已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入住腾退协议,截至目前已经有54户完成分房,待工程完工后第一时间让105户村民全部搬迁入住抗震改建楼房。
(3)对两个集中安置小区存在的问题。已成立西坪中心村党委,加强两个安置小区党的建设、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等工作,强化中心村集中统一管理,并保证各村都建有活动场所集中办公。小区已先后建起了围墙、门房,安装了进出大门,设置专人一天24时对小区进行管理。小区用电问题已经解决,2020年1月1日户户已通电表。小区住宅楼前空地规划绿化,绿化面积6680㎡,余下部分进行美化。
(4)对集中安置小区的医疗保障问题,根据移民搬迁的实际,已调整聚乐乡卫生院阁老山分院驻地和服务范围,搬迁到西坪移民中心村,保障西坪移民中心村的医疗服务。对照要求标准和群众需求,对卫生室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储备,再一次全面检点,配齐配足必备器械和药品,并根据用药情况,及时补充药品,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在落实好一村一室一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完善村医管理制度、村医绩效考核制度和公共卫生经费使用细则。通过绩效考核兑现,按工作量和满意度,合理分类解决村医待遇。
(二)贯彻“六个精准”不到位,“到人到户”有偏差
4、关于“扶贫对象不精准,基础资料不规范”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信息不一致”问题,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比对交换工作,实现信息一致、数据共享,确保脱贫攻坚各相关数据对外、对内真实统一。
(2)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政策变动调整中随意性大”问题,依据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常态化实施办法> 的通知》,对贫困户新识别、自然变更、清退、返贫、脱贫过程中制定了模板,确保环节完整,程序规范。
(3)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档案未达到一户一档要求”问题,已全部补齐,安排专人,设置专柜进行保管。
5、关于“项目实施不精准,贫困户受益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全区合作社管理,区政府依照《合作社法》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在合作社监管上,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从农业、财政和扶贫办抽调专人,对50个扶贫合作社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督导。每年聘用专业的第三方对50个黄花扶贫合作社进行一次审计,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规范合作社运营,保障贫困户人人分红。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到的许堡乡富通黄花合作社,2017年享受补贴52.5万元,当时资金安排时,规划全部用于建设库房、加工车间、黄花晾晒场地和冷库,旨在优先保障本村及周边贫困户种植的黄花有免费的晾晒场地及阴雨天免费存储,确保阴天鲜黄花价格,稳定提高黄花种植户收入。
6、关于“措施到户不精准,困难群体易返贫”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巡视组反馈意见之后,2020年1月9日,区脱贫攻坚领导组印发了《关于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细致帮扶措施的通知》(云州脱贫攻坚组办函字[2020]1号),各乡镇根据通知精神,统筹帮扶“三支队伍”,与各村“孤、老、病、残”等整户无劳动能力贫困户面对面,因户因人制定细致的帮扶措施,落实《云州区整户无劳动能力2020年帮扶措施落实卡》,共排查2546户3119人,确保全区整户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稳定增收。二是编制《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把防范脱贫人口返贫风险列为全年工作重点,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2014到2019年底脱贫,家中成员患有大病或长期慢性病的、家中成员有就读义务教育以外学校的、可能存在其他刚性支出大的脱贫户进行重点监测。三是继续全面落实低保、医疗、教育等各项扶贫政策,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帮扶力度,建立完善临时救助机制,办理意外伤害险和返贫险,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继续给全区所有的脱贫人口交纳返贫险,让返贫户在收入上得到保障,防止返贫。四是继续给全区所有的脱贫人口交纳返贫险,让返贫户在收入上得到保障,防止返贫。
(三)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摘”有差距
7、关于“县委抓干部作风力度不够,政府部门效能不高”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坚持把“争旗提档”活动开展和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相结合,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严格规范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的范围和程序,加强依纪依法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区纪委监委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查处力度,聚焦拆迁、复垦工作及时跟进监督检查,对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的严肃追责问责。2020年1-5月,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25件,处理25人。
(2)对有的乡镇党委站位不高,对群众反映问题不敢管、不敢查,当“太平官”“圆滑官”,致使一些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断发生的问题。一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多的乡镇党委进行约谈,督促其抗牢压实主体责任,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全力支持乡镇纪委办案;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对乡镇党委、区直部门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监督。
(3)关于有3个村级干部规矩意识差,挪用、贪污集体资金、扶贫资金的问题。已对相关3名村级干部问题线索进行立案查处。
(4)针对区农业农村局的问题。区委要求该局深刻反思,制定并实行包括项目安排、实施、监管各个环节的规范程序。今后,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使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履行项目确定程序后,报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8、关于“扶贫产业初具规模,做大做强任重道远”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在产业链条延伸上,继续打造“一业为主、多元发展”的产业扶贫格局,在稳定全区黄花种植规模的同时,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依托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业品优势区,推进标准化种植示范区建设。申报“大同好粮”地方标准,完成“大同黄花”这一优势产品的定型定性。认真落实大同市委、市政府扶持黄花产业发展的十条举措,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的标准化加工和续建、新建乡合作联合社的标准化加工厂,持续加大对乡、村合作社50亩以上种植户在田头加工厂标准化加工设施、设备、冷藏、机械、晾晒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在品牌打造和市场营销上,全方位打造“大同黄花”区域公用品牌,把“大同黄花”融入“大同好粮”区域公共品牌中,一体打造一体推进。
(2)在项目管理规范方面,黄花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认真学习,深刻反思,并积极联系云萱农业公司,将巡视组提出的意见传达到云萱公司各股东代表,并达成共识。对照问题,云萱公司专门召开董事会,积极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一是“三方联合投资协议代表未全部签字”的问题,2019年10月23日已补签;二是“政府法律顾问未出具法律意见”的问题,2019年10月25日北岳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三是“未明确约定产品生产质量、数量和带动贫困户方式,三方权利义务不清晰,未能落实收益保底机制”的问题,云萱公司已出台多项措施,逐项全部落实。
(四)落实监督和监管责任“不摘”不主动
9、关于“纪委监委工作作风不实,初心使命担当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1)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视不够、查处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推进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责任单位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治理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问题226个;二是加大对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惩治力度,对案情复杂的问题线索上提到区纪委监委直办,对转办乡镇纪委的进行跟踪督办,查处群腐案件16件1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9起;三是建立乡镇连片联组工作机制,破解基层地域小、人头熟、监督难问题,联组以来乡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81.5%、11.9%、16.7%,基层监督和治理效能明显提升。
(2)对本次巡视发现的十多名干部涉及贪污挪用、侵占扶贫资金、优亲厚友、插手工程项目谋取私利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严重问题线索多数为区纪委监委2016年以来办理过的举报件的问题。一是对2017年办理的33件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复核,对复核发现的共性和个案问题列出清单进行整改,提升案件质量,确保查处到位。二是针对巡视反馈及暴露出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分两批约谈乡镇和区直部门负责人,部署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脱贫攻坚交总账“百日专项行动”专项监督检查。
10、关于“组织工作监管缺位,党费使用重分配轻监管”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党费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使用,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每年向区委报告1次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加强村账乡管,推进民主理财,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五)落实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问题的整改任务不到位
11、关于“不认帐、推责任,变通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未按月发放农村低保金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和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建议区政府对残疾人、五保户救助补助金也执行按月发放。二是已于2019年10月约谈各监督检查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乡镇纪委书记,压实拧紧监督责任,持续深化扶贫领域政治监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12、关于“动态调整作风漂浮,应付整改”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区扶贫办对各乡镇上报的贫困户在省市区拥有商品房和车辆调查情况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其中对贫困户在大同市拥有车辆的抽查11人、在大同市拥有商品房的抽查54人、在太原市拥有车辆的抽查2人、在太原市拥有商品房的抽查3人。经对资料抽检,调查程序和标准符合要求,处理意见客观真实,印证资料齐全。区纪委监委把该问题作为问题线索进行处置。
13、关于“回避矛盾,拖延整改”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反馈的问题,一是已于2019年11月约谈相关企业和乡镇负责人,要求对2017年以来光伏收益资金拨付、分配使用情况全面自查,加强监管;二是对光伏收益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跟进监督,针对监督检查发现贫困村光伏收益二次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监察建议8份,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截止5月31日,全区光伏分配到村累计4028.411万元,各村总计支出3070.0471万元,二次分配率76.21%。
14、关于“屡查屡犯,有禁不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已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并于2020年4月15日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处理;二是部署开展扶贫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将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提质项目纳入监督重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问责。
(六)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帮扶“不摘”有松解
15、关于“帮扶责任松懈”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帮扶单位的帮扶责任,发挥包村乡干部的统领作用;二是再次印发《关于加强驻村包村干部管理的通知》,加强干部帮扶工作的管理督查;三是已于去年12月对全区驻村干部接转组织关系进行了“回头看”,达到应转尽转。四是压实乡镇日常管理职责,严格请销假制度,确保驻村干部严格履行“5天4夜”驻村要求和“六大行动”工作要求。
16、关于“基层减负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精神和市委办公厅2019年6月30日印发的《大同市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条具体举措和五项工作机制》。2019年11月份到2020年5月,全区共精减、整合各类会议26次。2020年1月—5月,除疫情防控调度会外,会议次数同比下降6.8%。
17、关于“基层党组织带动作用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力度,鼓励在外人才回村任职,大力培养农村后备干部,发展党员工作向农村倾斜,继续实施农村干部学历提升和后备干部定向培养工程,3年内实现一村一名大专以上学历干部目标。二是以产业发展为重点,探索文旅带动、资产盘活、引办项目、规范村社一体合作社等模式,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山西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在全区重点开展2015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大检查,解决好发展党员亲属化、家族化问题。
三、持续用力,继续深化整改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区委坚持力度不减,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下一步,区委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为契机,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52—8012300;邮政信箱:中共大同市云州区委办公室(地址:大同市云州区坪邑东街1号); 电子邮箱:dtxxwb@126.com。
一、深刻认识我区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通过这次省委巡视三组对我区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区委深刻认识到,这次专项巡视体现了省委对云州区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对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全面小康建设的一次检验,更是对云州区各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一次大体检。省委巡视三组的反馈意见直指问题、切中要害、客观具体、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区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账认责,并决心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高标准、严措施、促进度,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三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意见反馈会召开之后,区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从1月上旬至今,我们先后组织召开10次区委常委会及常委(扩大)会议,落实省委巡视三组的要求,研究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5月份习近平总书记来云州区视察之后,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干部群众决战完胜脱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我们认真落实总书记对云州区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黄花产业发展壮大和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并将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与贯彻落实总书记要求相结合,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区委书记、区长亲自抓,区委副书记具体抓,其他区委常委和副区长按分工各负其责,各相关责任单位为整改责任主体,形成了责任分明、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整改落实。针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关于对云州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中提出6大类17个问题,我们经过梳理细化,分解为34个问题,领导小组列出任务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并以“一对一” 形式交办到相关区级牵头领导和10个乡镇、15个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单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做到了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四是树立问题导向。对于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从具体问题中查找共性问题,从显性问题中发现隐性问题,从当前问题中考虑长远问题,努力把尽快解决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着力化解深层次矛盾,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二、从严务实,全面认真推进问题整改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脱贫攻坚讲话精神和中央及省委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深不细不严,脱贫摘帽后滋生骄傲自满情绪。
1、关于“区委引领脱贫攻坚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力度不够,干部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为:
全面深入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讲话精神,区委把学习牢牢抓在手上,区委中心组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以分主题、选课题、定专题的形式,对全年理论学习做出详细安排,并在2020年一月份的中心组学习中,对巡视组指出的2019年未组织学习的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农村工作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了补学。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各类制度,建立集体学习研讨交流制、签到制,个人自学提醒制,学习情况督查制、通报制等;探索试行中心组学习旁听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中心组学习,增加透明度和民主氛围;形成“三个一”机制,一月一主题,一季一讲堂,一年一考评。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心走实,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农村工作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列入2020年乡科级干部读书班、农村领头雁培训班的主要内容,发挥区委党校主阵地作用,组织集中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区党政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区政府班子严格执行区政府常务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的制度,必要时随时召开;凡涉及脱贫攻坚等重大事项,区政府常务会议要专题研究,确保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落实。
2、关于“主题教育结合脱贫攻坚不紧密,聚焦问题不自觉”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区委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落实《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对照脱贫攻坚工作检视问题的通知》(同教办发〔2019〕19号)要求,检视整改问题,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区政府党组班子将脱贫攻坚有关内容纳入检视问题清单和剖析材料。区政府每月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从2019年12月起至今,已召开政府常务会议6次,其中5次有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的议题,2次为专题研究。区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10月2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农村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
3、关于“落实中央及省委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到位,住房和医疗保障措施不完善”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易地搬迁难以推进的问题,区委组织召开6次现场会,推动新房入住、旧址腾退和拆除工作。目前工作进度为:易地扶贫搬迁全区整体达到入住标准的为98%。云州区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整村应拆除4个村253户,已完成拆除253户,拆除完成率100%。云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拆除复垦任务为182.25亩,涉及4村,目前已拆除171.1亩,复垦124.95亩,复垦率68.56%。
(2)关于周士庄镇三府坟村“半拉子”工程问题,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一是工程进展方面,前期由于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缓慢的因素,部分原材料和设备不能按时到货,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经过后期多方沟通协调联系,目前正在加紧进行室内精装修施工和电梯安装;采暖方面,已选用空气热能设备,采暖期前全部安装完毕,确保今冬可正常供暖。二是搬迁入住方面,已制定搬迁入住工作方案并发通告告知村民,搬迁入住与腾退工作同时进行,村委会已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入住腾退协议,截至目前已经有54户完成分房,待工程完工后第一时间让105户村民全部搬迁入住抗震改建楼房。
(3)对两个集中安置小区存在的问题。已成立西坪中心村党委,加强两个安置小区党的建设、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等工作,强化中心村集中统一管理,并保证各村都建有活动场所集中办公。小区已先后建起了围墙、门房,安装了进出大门,设置专人一天24时对小区进行管理。小区用电问题已经解决,2020年1月1日户户已通电表。小区住宅楼前空地规划绿化,绿化面积6680㎡,余下部分进行美化。
(4)对集中安置小区的医疗保障问题,根据移民搬迁的实际,已调整聚乐乡卫生院阁老山分院驻地和服务范围,搬迁到西坪移民中心村,保障西坪移民中心村的医疗服务。对照要求标准和群众需求,对卫生室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储备,再一次全面检点,配齐配足必备器械和药品,并根据用药情况,及时补充药品,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在落实好一村一室一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完善村医管理制度、村医绩效考核制度和公共卫生经费使用细则。通过绩效考核兑现,按工作量和满意度,合理分类解决村医待遇。
(二)贯彻“六个精准”不到位,“到人到户”有偏差
4、关于“扶贫对象不精准,基础资料不规范”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信息不一致”问题,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比对交换工作,实现信息一致、数据共享,确保脱贫攻坚各相关数据对外、对内真实统一。
(2)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政策变动调整中随意性大”问题,依据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常态化实施办法> 的通知》,对贫困户新识别、自然变更、清退、返贫、脱贫过程中制定了模板,确保环节完整,程序规范。
(3)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档案未达到一户一档要求”问题,已全部补齐,安排专人,设置专柜进行保管。
5、关于“项目实施不精准,贫困户受益难”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全区合作社管理,区政府依照《合作社法》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在合作社监管上,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从农业、财政和扶贫办抽调专人,对50个扶贫合作社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督导。每年聘用专业的第三方对50个黄花扶贫合作社进行一次审计,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规范合作社运营,保障贫困户人人分红。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到的许堡乡富通黄花合作社,2017年享受补贴52.5万元,当时资金安排时,规划全部用于建设库房、加工车间、黄花晾晒场地和冷库,旨在优先保障本村及周边贫困户种植的黄花有免费的晾晒场地及阴雨天免费存储,确保阴天鲜黄花价格,稳定提高黄花种植户收入。
6、关于“措施到户不精准,困难群体易返贫”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巡视组反馈意见之后,2020年1月9日,区脱贫攻坚领导组印发了《关于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细致帮扶措施的通知》(云州脱贫攻坚组办函字[2020]1号),各乡镇根据通知精神,统筹帮扶“三支队伍”,与各村“孤、老、病、残”等整户无劳动能力贫困户面对面,因户因人制定细致的帮扶措施,落实《云州区整户无劳动能力2020年帮扶措施落实卡》,共排查2546户3119人,确保全区整户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稳定增收。二是编制《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把防范脱贫人口返贫风险列为全年工作重点,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2014到2019年底脱贫,家中成员患有大病或长期慢性病的、家中成员有就读义务教育以外学校的、可能存在其他刚性支出大的脱贫户进行重点监测。三是继续全面落实低保、医疗、教育等各项扶贫政策,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帮扶力度,建立完善临时救助机制,办理意外伤害险和返贫险,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继续给全区所有的脱贫人口交纳返贫险,让返贫户在收入上得到保障,防止返贫。四是继续给全区所有的脱贫人口交纳返贫险,让返贫户在收入上得到保障,防止返贫。
(三)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摘”有差距
7、关于“县委抓干部作风力度不够,政府部门效能不高”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坚持把“争旗提档”活动开展和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相结合,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严格规范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的范围和程序,加强依纪依法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区纪委监委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查处力度,聚焦拆迁、复垦工作及时跟进监督检查,对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的严肃追责问责。2020年1-5月,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25件,处理25人。
(2)对有的乡镇党委站位不高,对群众反映问题不敢管、不敢查,当“太平官”“圆滑官”,致使一些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断发生的问题。一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多的乡镇党委进行约谈,督促其抗牢压实主体责任,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全力支持乡镇纪委办案;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对乡镇党委、区直部门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监督。
(3)关于有3个村级干部规矩意识差,挪用、贪污集体资金、扶贫资金的问题。已对相关3名村级干部问题线索进行立案查处。
(4)针对区农业农村局的问题。区委要求该局深刻反思,制定并实行包括项目安排、实施、监管各个环节的规范程序。今后,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使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履行项目确定程序后,报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8、关于“扶贫产业初具规模,做大做强任重道远”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在产业链条延伸上,继续打造“一业为主、多元发展”的产业扶贫格局,在稳定全区黄花种植规模的同时,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依托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业品优势区,推进标准化种植示范区建设。申报“大同好粮”地方标准,完成“大同黄花”这一优势产品的定型定性。认真落实大同市委、市政府扶持黄花产业发展的十条举措,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的标准化加工和续建、新建乡合作联合社的标准化加工厂,持续加大对乡、村合作社50亩以上种植户在田头加工厂标准化加工设施、设备、冷藏、机械、晾晒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在品牌打造和市场营销上,全方位打造“大同黄花”区域公用品牌,把“大同黄花”融入“大同好粮”区域公共品牌中,一体打造一体推进。
(2)在项目管理规范方面,黄花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认真学习,深刻反思,并积极联系云萱农业公司,将巡视组提出的意见传达到云萱公司各股东代表,并达成共识。对照问题,云萱公司专门召开董事会,积极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一是“三方联合投资协议代表未全部签字”的问题,2019年10月23日已补签;二是“政府法律顾问未出具法律意见”的问题,2019年10月25日北岳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三是“未明确约定产品生产质量、数量和带动贫困户方式,三方权利义务不清晰,未能落实收益保底机制”的问题,云萱公司已出台多项措施,逐项全部落实。
(四)落实监督和监管责任“不摘”不主动
9、关于“纪委监委工作作风不实,初心使命担当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1)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视不够、查处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推进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责任单位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治理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问题226个;二是加大对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惩治力度,对案情复杂的问题线索上提到区纪委监委直办,对转办乡镇纪委的进行跟踪督办,查处群腐案件16件1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9起;三是建立乡镇连片联组工作机制,破解基层地域小、人头熟、监督难问题,联组以来乡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81.5%、11.9%、16.7%,基层监督和治理效能明显提升。
(2)对本次巡视发现的十多名干部涉及贪污挪用、侵占扶贫资金、优亲厚友、插手工程项目谋取私利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严重问题线索多数为区纪委监委2016年以来办理过的举报件的问题。一是对2017年办理的33件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复核,对复核发现的共性和个案问题列出清单进行整改,提升案件质量,确保查处到位。二是针对巡视反馈及暴露出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分两批约谈乡镇和区直部门负责人,部署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脱贫攻坚交总账“百日专项行动”专项监督检查。
10、关于“组织工作监管缺位,党费使用重分配轻监管”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党费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使用,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每年向区委报告1次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加强村账乡管,推进民主理财,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五)落实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问题的整改任务不到位
11、关于“不认帐、推责任,变通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未按月发放农村低保金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和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建议区政府对残疾人、五保户救助补助金也执行按月发放。二是已于2019年10月约谈各监督检查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乡镇纪委书记,压实拧紧监督责任,持续深化扶贫领域政治监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12、关于“动态调整作风漂浮,应付整改”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区扶贫办对各乡镇上报的贫困户在省市区拥有商品房和车辆调查情况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其中对贫困户在大同市拥有车辆的抽查11人、在大同市拥有商品房的抽查54人、在太原市拥有车辆的抽查2人、在太原市拥有商品房的抽查3人。经对资料抽检,调查程序和标准符合要求,处理意见客观真实,印证资料齐全。区纪委监委把该问题作为问题线索进行处置。
13、关于“回避矛盾,拖延整改”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反馈的问题,一是已于2019年11月约谈相关企业和乡镇负责人,要求对2017年以来光伏收益资金拨付、分配使用情况全面自查,加强监管;二是对光伏收益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跟进监督,针对监督检查发现贫困村光伏收益二次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监察建议8份,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截止5月31日,全区光伏分配到村累计4028.411万元,各村总计支出3070.0471万元,二次分配率76.21%。
14、关于“屡查屡犯,有禁不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已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并于2020年4月15日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处理;二是部署开展扶贫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将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提质项目纳入监督重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问责。
(六)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帮扶“不摘”有松解
15、关于“帮扶责任松懈”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帮扶单位的帮扶责任,发挥包村乡干部的统领作用;二是再次印发《关于加强驻村包村干部管理的通知》,加强干部帮扶工作的管理督查;三是已于去年12月对全区驻村干部接转组织关系进行了“回头看”,达到应转尽转。四是压实乡镇日常管理职责,严格请销假制度,确保驻村干部严格履行“5天4夜”驻村要求和“六大行动”工作要求。
16、关于“基层减负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精神和市委办公厅2019年6月30日印发的《大同市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条具体举措和五项工作机制》。2019年11月份到2020年5月,全区共精减、整合各类会议26次。2020年1月—5月,除疫情防控调度会外,会议次数同比下降6.8%。
17、关于“基层党组织带动作用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力度,鼓励在外人才回村任职,大力培养农村后备干部,发展党员工作向农村倾斜,继续实施农村干部学历提升和后备干部定向培养工程,3年内实现一村一名大专以上学历干部目标。二是以产业发展为重点,探索文旅带动、资产盘活、引办项目、规范村社一体合作社等模式,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山西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在全区重点开展2015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大检查,解决好发展党员亲属化、家族化问题。
三、持续用力,继续深化整改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区委坚持力度不减,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下一步,区委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为契机,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52—8012300;邮政信箱:中共大同市云州区委办公室(地址:大同市云州区坪邑东街1号); 电子邮箱:dtxxwb@126.com。
中共大同市云州区委
2020年6月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