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公安局恒安分局二级警长、和顺街派出所教导员李百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大同市云州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08 10:13

       日前,经批准,云州区纪委监委对大同市公安局恒安分局二级警长、和顺街派出所教导员李百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百钢涉嫌严重违纪职务违法规定,李百钢在任职期间,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法律规定为累犯办理取保候审并怠于执行监督考察,致使被取保候审人实际脱离公安机关管控,形成了恶势力集团,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百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李百钢简历
        李百钢,男,汉族,1967年3月生,山西大同人,大专文化程度,1986年2月参加工作,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4月至2015年1月任大同市公安局和瑞街派出所副所长;2015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大同市公安局和瑞街派出所负责人;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任大同市公安局恒安分局二级警长;2019年7月至今任大同市公安局恒安分局二级警长、和顺街派出所教导员。2020年9月1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职务违法被留置于大同市党纪教育基地。(云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