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阳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捡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中国共产党阳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阳高县监察委员会),内设10个室2个直属事业单位和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室为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干部监督室、第三审查调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直属事业单位为: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干部教育管理中心;派驻纪检组为:第一至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阳高县纪委监委机关行政编制共39人,实有36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实有2人;派驻纪检监察组行政编制共22人,实有19人;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共11人,实有11人;派驻纪检监察组事业编制共20人,实有14人。退休6人。
二、阳高县纪检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我委2020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10800211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元)。与上年预算收入10353326元相比,增加4%,主要原因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年初预算政拨款支出10800211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9504211元,项目支出1296000元。与上年预算支出10353326元相比,增加4%,主要原因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1、基本支出9504211元,其中人员经费8899886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6759194元,退休费21560元,医疗保险缴费398259元,养老保险缴费981863元,事业单位工伤保险2582元,住房公积金736428元),公用经费604325元(其中办公费320000元、印刷费50000元,邮电费40000元,差旅费100000元、培训费20000元,劳务费12000元,其他商品服务22000元,其他交通费40325元)。
2、项目支出1296000元。纪检办案费1296000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18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与2019年相同。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00000元,主要为购置办公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基本预算支出其内容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工取暖费、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包括公务办公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交通补贴等。
2、项目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项目支出是除基本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专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3、纪检办案费 是指纪委监委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六)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我委2018年固定资产1646897元。房屋使用权属县机关事务局所有;执法执勤用车6辆。
(七)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纪检办案费保证了2020年纪委监委的办案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