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大同市纪委监委指定,阳高县纪委监委对大同市公安局云冈分局网络技术保障大队三级主管赵仙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赵仙阳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大同市公安局原南郊区分局科员、刑事侦查大队二级警员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滥用司法权力,编造网上追逃人员被抓获的事由将多人撤网,给公安机关抓逃工作增加了难度,使被撤网人员不能及时受到法律惩处,破坏了本地区网上追逃机制的统一实施和网上追逃工作秩序,损害了司法公信力,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为了本单位或者其他办案单位的利益,在长达十二年内,将三十多名不符合上网追逃条件的人员上网,后又编造虚假抓获事由撤网,其行为损害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机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建议给予赵仙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赵仙阳简历
赵仙阳,男,汉族,1973年8月生,山西大同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95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9月至2010年8月,任大同市公安局原南郊区分局科员。2010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大同市公安局原南郊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二级警员。从1995年10月至2018年4月,从事原南郊区分局刑侦大队内勤工作。2018年12月至今,任大同市公安局云冈区分局网络情报技术保障大队三级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