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王官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白悦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职等问题。2007年,白悦承揽了兴苑村日光温室大棚建设工程,2008年白悦考取公务员后,违反有关规定,继续承揽该工程进行营利活动至2011年;2017年,白悦在担任王官屯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受镇政府安排,在协调高铁指挥部与赵某某(白悦妻弟)等3人共有土地的征地纠纷中,给赵某某等人出主意、通风报信,给高铁征地工作设置障碍,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2018年4月,白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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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王官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白悦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职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