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新荣区房管中心会计杨康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处分
杨康在担任区房管中心会计兼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用公款,涉嫌贪污犯罪,私自使用公款用于个人消费及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于2021年3月由大同市新荣区监委给予开除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随案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