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新荣区粮食局粮食收储中心主任原主任朱志龙违规报销问题

发布时间: 2022-12-09 16:42

2008年11月至2018年12月,新荣区粮食局粮食收储中心主任朱志龙违反《国有企业领导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七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多次在新荣区粮食收储中心报销了个人费用,2022年3月7日受到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