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灵丘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张晋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 2022-01-25 17:36

大同市灵丘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张晋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大同市纪委监委指定,浑源县纪委监委对大同市灵丘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张晋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晋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非法获利;在维护交通秩序和治超管理工作中知法犯法,违反规定处理公务,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体养车户和公司非法运输、超载运输方面提供保护并非法收受大量财物,其行为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十分严重、影响非常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经浑源县纪委建议,灵丘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张晋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起诉,所涉案款物随案移送。

张晋军简历

张晋军,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山西广灵人,大学学历,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1月至1986年10月在广灵县电影公司工作;

1986年10月至1988年6月在广灵县保险公司工作;

1988年6月至2003年3月为广灵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

2003年3月至2007年3月任广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2007年3月至2011年3月任广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常务副大队长、主任科员;

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任广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常务副大队长、教导员(正科级);

2012年6月至2020年6月,广灵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2020年6月至今,灵丘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期间,2007年7月至2017年11月兼任广灵县沙岭治超站负责人,2011年5月6日至2018年5月3日兼任广灵县治超稽查队队长。